别人给的货物,无合同、协议,过了几年又要钱了,法院判按市价给钱,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2:19:55
一个朋友,因身体不好,原来的生意不做了,就把剩余的货物给了我(他欠我钱,但是我没打算要了。)双方没签任何协议,现在那个人病好了管我要货物钱,货物我还没卖,法院判按现在的市价还钱!这合理吗?我该还吗?请教专业人士!急!

既然法院判了,你只能照办。如果不能照办,就只能向法院提出拒绝的理由。即有你自己向法院提交可以否定法院判决的证据。

你不理他就行了,双方没签任何协议,你不会说没收到过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