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0:08:40
我父母是10年前离婚的,因为父亲在外欠了很多债,借钱的时候每次都骗人家说我妈生重病需要很多钱用,要不就会有生命危险,结果是赌钱养女人,漂什么的,还经常心情一不好就打我和我妈,一点都不留情,恨不打死为止,离异前我妈还好心对他说,外面欠的几万块钱2.3年可以慢慢还清,让他和外面的女人分了回家好好过日子他不听,还执迷不悟说离婚可以让我老妈给他6000元现金一半家具和两个金戒指,两根受链,一个根黄金项链才肯离,他从来都没拿过什么钱来养我们,这些东西全是我妈的钱买的,而且他离婚说的很清楚在法律上说女儿我不要的,还有他和我母亲离婚后去抢劫,做了各种伤天害理的事情,结果坐了7年牢,现在出来了,因为高血压引起的中风右半边瘫痪,居委会的人非要我照顾他,说什么我虽然是判给母亲的,但是血液关系还是有的,你们认为他这样一个一辈子学不好的人,对我和我母亲都有害处的人,对国家有害处的人,我应该去照顾他吗?他现在瘫痪了还是那么个思想,万一他好了有一天可以走路,他会来害我们的,他经常要打我和我母亲,我能不能不照顾他??请专业律师回答,谢谢!!!

对于这样的情况,我深表同情和气愤,有些人一辈子也不知道悔改的。

从法律上说,赡养父母是义务,只要能证明他和你脱离父女关系,你就有理由不照顾他。居委会让你照顾他,我估计他无处可去,也没有亲人,居委会没办法处理。

如果你想打官司,直接找律师。但是即使判了你可以不照顾他,那么你把他送到哪里去呢?

如果你不想打官司,咨询律师也没用,因为他现在是赖在你身边了,你动不了他。你只要维持他活着就OK了,也不要让他抓到什么把柄。也可以把他送养老院,他不愿意也可以这样干的。

法律上你要尽义务,他不经是你爹,撇开法律不说你也要多少照顾一些,社会影响。

首先:我不是律师。
但对于你的遭遇深表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