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 赔偿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7:57:44
我的父亲前一段时间给一对新人进行结婚录像
录完以后要给新人刻光盘
但是,录制完成后,我家被盗窃
摄像机、录像带均失窃
已经报当地公安机关立案
现在已经不能给那一对新人提供结婚录像的光盘
现在,对方要求我父亲赔偿精神损失
是否应该赔偿?
应该赔偿多少?
赔偿标准是什么?
是否跟收取对方的摄像费用有相应的比例关系?
我也不知道改采纳那个意见,不过,能不能把分给大家均分一下啊?

1、精神损害赔偿,属于侵权责任。侵权要求有过错。家中被盗窃并非你父亲的过错,所以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需赔偿精神损失。除非你家防盗措施不当造成盗窃结果发生。
2、对方可能会以你父亲违反合同义务为由要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具体要看合同如何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失无法计算,按照行业惯例。
是否应该赔偿?是。
赔偿多少?具体由法官自由裁量。
赔偿标准?无。可以参考收费情况,当时生活水平等具体情况考量,但没有硬性标准。

侵权行为由四要件构成
主体,侵权的客体,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
1、从你的表述来看,你父亲无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一无侵权行为二无因果关系
2、如具体标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的规定: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没有确切的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看了上面的回答,只有一个字:晕~
家中被盗窃,而且已经报案,你的父亲并没有过错,谈什么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的前提是:你们没有妥善保管摄像资料(比如放在屋外、公共场所)。
但根据你说的情况是:家里被盗,摄像机、录影带全部被盗。你的父亲已经尽到了妥善保管的责任(房子家里),这样,责任不应由你父亲承担。
同情那对新人,珍贵资料却不能保存。
基于公平、诚信原则,你父亲应当退回收取的摄像费用(工作没有完成),至于对方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是不用承担的。
没有责任,其他的问题就不用回答了。

应该赔偿,至于标准嘛,世界上也没有哪个国家制定了这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