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调解成功后在起诉可以吗?内情复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0:27:00
2007年11月,我因朋友与人发生争执!我也在现场!
被三人用砍刀砍了4刀!俩胳膊骨折!左胳膊迟神经断列!小指,无名指,现在还无法伸直,共缝合48针。住院费用1.3万。一年后还要二次手术!
因为侵害人我只认识一人!当时此人外逃,被网上通缉!一年了无音训!

之后侵害人父亲找到我!与我私下调解!赔偿5万元,签定协议!
协议内容大概:此后受害人不在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赔偿5万元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费等一切费用。

当时签定协议的时候!因为侵害人还在外逃!所以不在现场!协议上只有我和我母亲还有侵害人父亲的名字!
具我所知,这协议没有侵害人的名字是无效的,但是不知道他们家用什么方法,侵害人回来了!网上通缉也撤消了!此事应该没有经过法院!网上通缉是直接由检察院撤消的!

我想问:
1,这协议侵害人当时没签字到底有没有法律效果?
2,我准备12月份二次手术的时候起诉侵害人可不可以?法院受理吗?
3,就算如果协议有效果,他们也三个人砍的我!我可不可以起诉我知道的侵害人,让他把另外两个砍我的人供出来!让这两个人赔偿我或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补充一下:我今年20岁,侵害人21岁!我去法鉴,人说砍我的四刀都是轻伤!就是没有一刀够重伤!所以我鉴定结果还是轻伤!
侵害人想5万元就解决此事对我而言是很不公平的!因为我加上二次手术和一些乱七八糟的费用就的花去3万左右。在家上我这一年多的时间什么也干不了!上学,上班,都不行!而且现在左手还有残疾!干不出力的活!!

请大家帮帮我!我才20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谢谢了!

1、无论是否有侵害人的签字都无效;
2、你现在就可以起诉;法院肯定会受理。
3、你可以起诉所有侵害你的人;
轻伤就构成刑事犯罪,更何况对方逃避侦查,属从重情节。
4、对你所说的各项损失都可以向对方主张。

侵犯刑法不是你说不追究就不追究,公安部门说了算的,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这只能赔偿你的医药费等一些没有精神赔偿,要是想赔多点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赔偿

1.无效。
2.随时都可以。
3.这是公安机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