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双层土地所有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0:20:01

双层经营体制的基本内涵及其特征
“双层经营体制”,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从其产生、发展到形成的历史过程及中央的有关论
述来看,“双层经营体制”有其特定的内涵和基本特征。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点:
1.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其
土地的所有制性质是劳动农民集体所有制。这种土地所有关系,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
产生、发展,并在高级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运行中确立、形成。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
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完全保留了土地为劳动农民集体所有的性质,这表明它不
仅没有脱离社会主义方向,而且使已经建立起来的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得到了自我完善。

2.以土地“两权”分离为前提。土地使用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这是产
生家庭经营这一基础层次的前提。实践证明: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实行家庭分散经营
的两权分离,一般优于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的两权合一。因为两权分离后,既充分发挥
了家庭个人经营的积极性,又克服了集体高度统一经营的弊端。
3.以双层经营结构为基本特点。所谓双层经营结构,是指集体统一经营的
主导层次和家庭分散经营的基础层次。这两个层次有机结合,形成双层经营的基本构架。从
动态的角度看,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的发展、完善并非齐头并进,在不同地区不同
条件下,集体统一经营的层次和家庭分散经营的层次在双层经营结构中的比重并不完全相同
。大体有三种情况:一是统分结合以统为主;二是统分结合以分为主;三是统分结合,
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分散经营的比重相当。
4.以种植业为基本经营内容。由于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是我国农村经济制度
的基本制度,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核心内容又是土地经营权的承包,所以双层经营体制的基
本经营内容是种植业。土地的均等分散承包经营、种植业生产力水平较低及其自身的特点,
使种植业中的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具有特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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