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人欠钱不还,但其有宅基地一栋,能否划分部分以归还债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1:58:39
有人欠我母亲钱不还,但他有宅基地一处,并且已盖了一栋楼,据其所说,近期如果被征购将分得部分房屋给我母亲,以抵债务,请问这样操作合法吗?
网上对宅基地的各种说法很多,争议也很多,请问哪位专业人士能提供有力的法律条款来说明,到底是能还是不能,因为现在是协商解决:等到此处宅基地被征购后分得新的楼房(预计会是两套)后各一部分(预计各一套)。谢谢。

如果对方的宅基地被征用,并被补偿安置两套商品房的话,当然可以通过转让一套房产的形式偿还对你们的债务。但不动产需要履行登记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你们需要把其中产生费用的分担,以及房产与债务之间差价的处理等事项约定清楚才好。

可以的,但房屋是不动产,需要注意要过户才能对抗第三人

宅基地是国家的,不能抵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