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列责任该怎么划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3:42:52
10月22那天下午由于一时大意,让看车的太婆帮我牵狗,狗把太婆拉倒了,来到成铁医院的急诊科,主治疗医生是罗斌.为了以后没有什么麻烦事给太婆做了CT,检查没什么事.之后医生就开了一大堆的药..具体如下:破伤风免疫球蛋白72元;加替沙星交囊2盒47元;生理盐水-NS1瓶2.24元;甲黄酸帕珠沙星针-派斯2瓶119.6元;胃复安1支0.18元;局部麻醉45元,伤口缝合33元(伤口只有小指甲那么大只是破了皮的)这些都合理吗?太婆和我的责任?

有些不合理,但是要举证很困难,还是认了吧

首先要认清一点,太婆是没责任的,她是好意帮忙,你的狗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作为狗的主人的您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医院开药开的太多的问题可以去找医院了解各种药物的详细用途,如果有虚开乱开药的行为可以投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