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能坐火车到外地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2:56:31
今年元月份在看守所住了30天

家里托了人 花了钱办的取保候审 出来了

期间4月份的时候警察传了一次 警察说取保候审期间是不能回到户籍原地

我老家是武汉的 北京出的事)那警察后来也没说啥 (那个预审也收了我

们不少好处)确认了一下在看守所的口供 就让我回老家了

到现在没有再和我们联系

我现在如果去外地 现在火车站进站查身份证的

我想知道我有没有被网上通缉?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 ,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是坐火车的事,法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县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按照国情,取保了等于释放,基本没人理了。网上通缉,那么有必要找个原始森林过下半辈子。 而且,取保候审大部分是因为是因为达不到逮捕条件。很多人被骗以为是托了人,花了钱办出来的。特别是刚好刑拘37天的那种。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适用的对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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