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权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3/29 20:02:47

楼上的好像答非所问啊!
荣誉权是人格权的范畴。身份权主要是包括家庭子女这些的,因为特定的身份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比如继承权、抚养权等,而荣誉权不是这样的,所以荣誉权不是身份权。
楼上的同志,虽然荣誉权和名誉权有很大的不同,但是他们都属于人格权的范畴。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荣誉权到底属于身份权还是人格权?
  学术界有三种说法,即人格权说,身份权说,双重属性说。多数教材也把荣誉权界定在身份权名下,本人同意此观点。这是因为“荣誉权的取得有赖于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做出一定的成绩”,并非与生俱来的。
  
  一、荣誉权的概念。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特征有二:其一,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的本身及荣誉本身所包含的利益。荣誉的本身是一种正式社会评价,它是荣誉权的客体。同样,荣誉所包含的利益也是荣誉权的客体;其二,荣誉权既是一种既得权,也是一种期待权。荣誉既得权表现为荣誉权人对其已经取得的荣誉及其利益的独占权,其他任何人都对这一权利客体负有不得侵犯的法定义务。荣誉期待权,即荣誉获得权主体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而组织没有授予其荣誉,就可以向组织主张应获得的荣誉的权利。荣誉获得权指向的对象也是荣誉,因此不影响荣誉权客体的一致性。
  
  二、学术界的三种说法,即人格权说,身份权说,双重属性说。分述如下:
  
  1、人格权说。该说认为荣誉权的性质是人格权,而非身份权。持此观点的学者中,张俊浩先生最具代表性。他主张:荣誉,名誉,贞操,精神纯正和信用这六种人格权均与自然人的尊严密切相关,本书统而称之为尊严型精神人格权。
  
  2、身份权说。认为荣誉权的性质是身份权而不是人格权。目前,该说业已成为学术界的通说,多数教材也把荣誉权界定在身份权名下。其论据有“荣誉权的取得有赖于主体实施一定的行为,做出一定的成绩。”可见,它不是公民与生俱来和法人成立后就应依法享有的。因此,荣誉权不是主体所固有的,也不是主体始终享有的人格权,而是一种身份权。
  “其一荣誉权的来源不是与生俱来的、固有的,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