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自己的房子租给别人居住,但是租住合同到期后一直找不到租住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0:03:54
现在已经两年多了,一直也没有续签合同,(租住时交了一年的)也没有续交房租。房子里还留有少量物品(小电视、旧沙发等),现在联系到租房者说是在深圳,听说是在问房子的事就挂了电话,之后就在没有消息了,打电话也不接。我该怎么办???
我找派出所了,民警说最好不要撬。

给他打电话,发短信,保留联系他的证据,如果对方一直不理会,你也就完全不用管他了,如果你有当时他租房时的合同,上面写好了是一年期限的,那你现在就可以去撬门了~~上法院也拿你没办法的

那你直接将房子收回来就好了,返正你们也没签合同。你怕什么。

合同到期了!!不管他住没住只要没有续签合同你就有权利去撬开门!!!!!!!!

联系派出所和公证人员,一起将房子打开,然后将其物品封存一处,并进行公证,你就可以使用你的住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