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房屋拆迁还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17:42
我是江西九江城西港开发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房屋拆迁户,城西港开发属于省重点工程,拆迁时我们与有关部门签订了(城西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其中有这样一条:还房安置面积160平米。
当地政府做了一个很大的安置小区,现在问题是要还房了,但是其还房的最大面积才130多平米,而且还不是很多,而我们只能选一套房子,但是有条件要大面积的拆迁户很多,我算下来轮到我选房,就只有110多平米的房子了,多余的面积按700到800多退钱给我们,这样我们不是亏大发了,合同上明明写的还房160平米,现在怎么缩水这么厉害,我该怎么办呢,帮帮我吧

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属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1款第(四)项的规定,应当予以解除合同。按《合同法》第97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由于你们的房屋已拆除,不能恢复,你们可要求安置方按当地房屋的市场价格赔偿你们少得的房屋面积的损失。如果在协议上这方面的条款,按条款规定的价格进行计算你少得的面积的赔偿。
根据以上规定,建议你请一个民事诉讼的律师,带你诉讼,要求违约方赔偿你少得的面积的损失。

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一是货币补偿,另一是房屋安置,你们属于第二种。使用房屋安置补偿方式的,你们就该房屋有具体约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没有按约定履行的,应当认定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在协议中有约定的从该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按受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计算。另外,对于房屋安置补偿的,应当将安置房屋与拆除房屋分别评估作价,然后差价款应当以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所以本案中,您应当认清该700至800元面积的退款是违约赔偿还是房屋安置补偿的差价。

我想只有律师帮你了,农村政府当的官员明显的违法行为你也不能把他怎么着了,只有诉诸法律,不过我想看看你的合同,没见着合同我也不知道具体情况是怎么一回事,不好意思,尽可能的找一下律师,咨询一下,我想当地政府陪的话每平米800应该有点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