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撤销的案件,刑事辩护专家进来帮我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0:32:44
被人陷害,对方是轻伤,说是我打的,被刑事拘留了7天,后来迫于压力给了对方3万,对方撤诉,撤销案件决定书上写的是:对方不追究我的任何法律责任。也就间接认定是我伤害的,现在越想越生气,想再提起诉讼,但是我这边证据都是我亲属的,证明力较弱,对方找了一个人做的假证(此人是流氓,和我家有过矛盾,事发前一天晚上,还找人威胁过我爸),对方的鉴定书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对我有利的证据基本很难找到.调解是在民警多次找到我爸要求调解的情况下作出的,并且在看守所里民警还对我说会延期拘留,只要调解了,立马就可以出去,也就是说这个调解违背了公平,自愿调解的原则,我也咨询了一位朋友,说可以上访,以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伪证罪提起诉讼,专家们帮我看看还有什么要补充的,谢谢了.

你好:

第一: 这个案件警方已经撤销立案了。不在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第二: 你们双方之间达成和解协议。赔偿对方的损失。

基于上述两点:

如果你无法证明:

第一: 对方的轻伤不是你造成的,鉴定是假的,那么,你没有证据证明对方的伪证行为。

第二: 如果你无法证明 和解协议 是违背了公平,自愿调解的原则,不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协议就是你们之间关于伤害的最后结果。

你描述的事情中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么,是没有什么途径解决的。

河南 曹律师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是伪证,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不是打人者,那也就没有办法了。
程序正义,也是法律正义。

心平气和些,如果没有证据,除了申诉,没有其他有型的路
没有有价值的建议,对不起

浙江王律师

你现在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做伪证或鉴定书是伪造的,你才能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