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杀人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5:30:39
家里有人被抢劫后被人杀害,现案犯已被全部逮捕并已通过初步庭审.但还未判决,同案犯共三人其中两人年满二十一周岁.一人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岁那个是主犯,他指使另外二人用匕首对被害人进行杀害.致使被害人多处脏器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而他自己没有动手.初审时十六岁那个人的监护人愿意主动拿出两万元进行赔偿,并已将钱交到法院.三人认罪态度较好,请问这种情况会如何判决,分哪些步骤,具体是哪些步骤,请以权威的资料说明!!! 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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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是没有公开审理的是在完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的,律师说因为涉及到未成年犯罪...请问这样符合规定吗?
还有就是请问: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分为哪些步骤具体是哪些步骤??? 谢谢各位了!!!

主要涉及条文:
《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请问这种情况会如何判决?
两个成年人至少判无期徒刑以上,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减轻的可能较小,从轻的可能大,从轻的话可能被判12-13年左右。
*庭审是没有公开审理的是在完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的,律师说因为涉及到未成年犯罪...请问这样符合规定吗?
不开庭审理未成年案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还有就是请问: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分为哪些步骤具体是哪些步骤??? 谢谢各位了!!!
庭审时间取决于证据材料的多少,如果材料不多,则短;如果材料多,事情复杂,开一天都是可能的。分为:1、公诉方宣读起诉书;2、被告人发表意见。3、公诉方举证;4、辩方质证;5、辩方举证;6、公诉方质证;7、公诉方询问被告人,辩方询问被告人;8、法庭辩论:公诉方先,辩方后;9、被告人最后陈述。

十六岁那个由于未满十八岁,且认罪态度较好,并有主动赔偿行为,不会有死罪,估计刑期在15-18年,另外两个已经年满18岁,且在犯罪实施过程中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就算有悔罪表现,也不会轻于无期徒刑,估计死缓的可能性比较大

三人都是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