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物业管理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1:09:19
我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没有说出了物业费还有别的费用,但是交房的时候,物业公司让签个协议,又多出了照明费,和垃圾中转费,不签协议还不给钥匙,我签了以后可以拒缴后面两项么?

物业管理费的核算标准里面就涵盖了小区绿化维护、垃圾中转、小区照明、泊车管理等等内容,所谓的附加交房条件都是物业公司为了提高自己的利润的强盗条件,用来欺侮软弱的、没有维权观念的业主。
所有的收费项目,必须拥有一定的法律文件作为支撑,如果物业公司出示不了物价部门、开发商等等机关的授权文件,那么所谓的收费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乱收费行为,楼主可以通过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或者当地人民法院诉讼来解决。
最后,暂扣钥匙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您的居住权,您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被一个说难听一点“看门狗”的物业部门扣留钥匙,这是非常荒唐的行为,我认为楼主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