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解决这个房产继承的难题,谢谢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0:06:03
此案:两位老人,老公公常年在外地工作,老婆婆在家乡住在老公公的祖屋生儿育女。84年祖屋拆迁,分了公房居住(原祖屋已折价补偿)承租人是老婆婆。96年老公公退休回来仅三个月,还没来得及办户口入户就去世了。房改时,老婆婆买下了此房。请问:老婆婆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吗?她的子女如何获得老公公的产权份额?如有可能需要有什么手续?

现在房本在谁手里?如果在婆婆那就只有他的直系亲属享有继承权,包括前夫的孩子同样享有继承权,具体份额要看人数和遗嘱.

婆婆应该有完整的产权,因为房子公公没有份额,所以子女也不能继承

不知道您是在哪个城市,关公房承租又购房的问题,目前在实务操作中各地一般对此都有规定。

但总体来说,您婆婆对访房屋享有完整所有权,其子女有权继承该房产。

房改时,老婆婆买下了此房…… 根据你的描述,应推定房屋所有权人为老婆婆。所以她有完全的产权。

她有产权也就不存大子女的产权份额了。除非是她去世后按法定继承顺序。否则她的产权能对抗任何人的。

有全部产权

关于公房改售的,一般是承租人有购买权。因此,老婆婆有完全的购房权。
老公公没有承租权,因此法律上讲其不享有该房子的购买权,也自然没有产权。
子女要继承该房产,只能等老婆婆去世,作为其继承人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