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辞职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5:03:54
我是今年10月9号递辞职信的,但我要11月10号才走。公司在10月25号补我们1到5月份工资。请问按照《劳动法》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发吗?还有我11的工资怎么算?谢谢

不是你可不可以要求补发的问题,而是公司必须补发的问题。11月工资为月基本工资/21.75*实际上班天数。

这种属于正常的走的辞职手续,用人单位应该给你应得的劳动报酬,当然需要补发工资,并且11月份的也在里面!

那是你的合法劳动所得,当然应该补发给你,十一月份的工资要看你们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有补偿性质的应当全额发放,没有的话应该按照实际工作天数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