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车私出的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8:35:08
有个问题问下大家 辽宁省对于公车私出的处罚是什么 最好告诉我违反了哪条规定 谢谢啦! 急用!!!

公车私用的,由监察部门予以警告并视情节对单位每车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管领导、司机各处以100元罚款。

被罚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罚金转嫁给基层单位和有关业务管辖单位。个人的罚金,不准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对一个单位多次发现公车私用的,要视情节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

辽宁省对于公车私出的处罚是都是由各市政府的具体规定。

例如——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公车私用的通告》

为纠正公车私用的不正之风,严肃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我市辖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不含私营、外商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的车辆,均属公有车辆,一律不准私用于参与婚事或者接送子女、亲属上下学(班)等。

二、公车私用的,由监察部门予以警告并视情节对单位每车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管领导、司机各处以100元罚款。

三、被罚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罚金转嫁给基层单位和有关业务管辖单位。个人的罚金,不准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对一个单位多次发现公车私用的,要视情节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

四、公安、交通、公用、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监察部门做好监督检查,新闻单位对公车私用行为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曝光。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大政办发[1995]38号文《关于禁止动用公车参与婚事和接送子女上下学的通知》即行废止。

不知你是哪个市的,仅给大连的为例了。要查其他各市的,可到该市政府网查到。但而不查也行了,各市的规定都大体上是错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