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并购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8:33:36
本人想要反并购案例,并非反并购概念哦.

反并购策略案例——广发VS中信

  事件经过

  2004年9月1日,中信证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拟收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部分股权的议案。9月2日,中信证券发布公告,声称将收购广发证券部分股权。一场为期43天、异彩纷呈的收购和反收购大战,就此拉开了帷幕。

  9月4日,广发证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标公司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吉富”)成立。9月6日,中信证券发布拟收购广发证券部分股权的说明,称收购不会导致广发证券重大调整,不会导致广发证券注册地、法人主体,经营方式及员工队伍的变更与调整。9月10日,深圳吉富以每股1.16元的价格率先收购云大科技持有的广发证券3.83%股权。9月15日,深圳吉富按每股1.20元的价格受让梅雁股份所持有的广发证券8.4%的股权,此时,深圳吉富共持有广发证券12.23%股权,成为第四大股东。

  面对广发证券的抵抗,9月16日,中信证券再一次重拳出击, 向广发证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书,以1.25元/股的价格收购广发股权,使出让股东的股权在评估值基础上溢价10%-14%,以达到收购股权51%的目的。

  9月17日,原广发证券第三大股东吉林敖东受让风华高科所持有2.16%广发证券股权,增持广发证券股权至17.14%,成为其第二大股东。9月28日,吉林敖东再次公告受让珠江投资所持广发证券10%股权,至此,吉林敖东共持有广发共计27.14%的股权。同日,原广发证券第一大股东辽宁成大公告,受让美达股份所持有的广发证券1.72%的股权,至此辽宁成大共计持有广发证券27.3%的股权,继续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此时,辽宁成大、吉林敖东与深圳吉富共同持有广发证券66.67%的股权,三者构成的利益共同体的绝对控股地位已不可动摇。

  10月14日,因无法达到公开收购要约的条件,中信证券发出解除要约收购说明。至此,历时43天的反收购大战,以广发证券的成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收购动机分析

  广发证券在全国各地拥有78家证券营业部,其中广东47家。中信证券本身的营业部主要分布于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和山东,若能收购广发,则中信在东南沿海各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