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和租船合约提单的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0:58:52
两者有什么不同?
概括几点说,不要把定义什么的都拿上来当区别。

(一)海运提单
1、海运提单及其作用
海洋运输提单 (Marine/Ocean Bill of Lading)或港至港运输提单(port to port B/L),
简称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是一种运输单据,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关于货物运输的一份契约;也是承运人出
具给托运人的一份收据;还是一项物权单据,提单的收货人或合法持有人有权凭提单向承运人
提取货物。
2、海运提单的关系人
海关提单的关系人可有四种: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
3、海运提单的物权转让
海运提单按收货人的表示分为不可流通形式和可流通形式。
可流通提单收货人抬头:
1)、可流通的来人抬头提单。
2)、可流通的指示抬头提单。
其表示方法又分为三种:
(1) 以开证行的指定人作为抬头人(To Order of Issuing Bank)。
(2) 以申请人的指定人为抬头人(To Order of Applicant)。
(3) 以托运人的指定人为抬头人(To Order of Shipper)。
3)、可流通的记名抬头提单(Negotiable Named Consignee B/L)。
A、出口商(XX X Co.)以发货人的身份作成空白背书。
B、出口商(XX X Co.)以发货人的身份作成开证行的记名背书。
C、信用证规定提单收货人是议付行,在寄单前,议付行作成记名背书给开证行。
D、进口商付款赎单时,若提单抬头人或被背书人是开证行,由开证行背书给进口商。
(二) 不可流通转让的海运单
1、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概念及作用
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Non-Negotiable Sea Waybill)是承运人收到托运人交来货物而签发
的收据。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记名收货人是唯一的收货人,承运人负责把货物交给收货人,
不须收回该项单据。
它的基本作用是:
1)、承运人收到由它照管的货物收据。
2)、运输合约的证明。
3)、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