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求酒店业工会的管理资料,包括工会各分部门工作职责、办公室管理及其他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6:48:27
越详细越好,也可给地址我去看 ,就是要详细,还可加分

参考一下这个企业的工会架构和制度吧。
http://www.aihuagroup.com.cn/ahdj/article.asp?categoryid=21

在“职工之家”那里,制度在它里面的“企务公开”那里。不过它是个综合性企业,虽然下属有酒店分工会,但在部门和制度方面只是大的,并没有去到分工会的层面。不过这么详细的内容也足以供你借鉴了。

**1、根据《工会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这一点说明,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不混同于其他主体的财产,可以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至于基层工会,即用人单位内部的工会财产,是否也具有独立性。根据《工会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基层工会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因此,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的财产的独立性也是不言而喻的,其道理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的道理完全相同。那么,不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没有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的财产是不是就没有独立性了呢?不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的财产仍然具有独立性。《工会法》第37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第39条规定:“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这两条法律规定不仅是对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会而言,应当适用于全部工会。因此,即使是那些没有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其财产也是独立的,不是该工会所在单位的财产。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基层工会所在的单位及职工,都不得侵犯工会的财产。如果工会的财产受到侵犯,工会有权向国家请求予以保护,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3、最高人民法院也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工会财产的独立性问题作出过明确定。在1997年5月16日《关于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是否具备社团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