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赠品是否纳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49:03
某企业,购入赠品时(总公司统一发放),借:库存,贷:其他应付款,促销赠送赠品时,借:其他应付,贷:库存,请问,该赠品是否应纳增值税?
一般购买的赠品应视同销售,关键是这个案例中赠品不是购买的,是总公司统一发放的!
1楼:关键在于赠品是不是购买的!
2楼:我不认同你的观点

赠品不用交纳增值税。
1、赠品是外购的并且是总公司统一发放的,所以不用交纳增值税,具体总公司财务的帐务处理就不用管了。
2、如果赠品是本单位外购的并且是用于发放的,也不用交纳增值税,其金额可以计入营业费用-招待费。

不管是总公司统一发放的还是购买的,你公司赠送商品就应该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同时,你总公司将商品移送到你公司的仓库,也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规定没有要求商品要购买,只要是你的商品不管什么来路都要视同销售。
你说是由总公司购入的存放于你公司,然后由总公司统一发放,这种情况在总公司存放于你公司时,总公司方面就应视同销售给你公司了。

算作赠品,要计税。算作发放的,视同自用商品,也要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