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与他们网站相同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9:23:31
我有一个注册商标,但最后查到在我注册商标的两年前有个做了个同行业网站,使用了这个商标,应属于网站在先,我注册商标在后,这属于恶意抢注的范围吗?或者我现在有权要求对方不得使用该商标吗?
那是指我无权要求对方不得使用该商标吗?

你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使用。

浙江王律师

你是合法使用的。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采用注册在先原则。
在你注册商标前有做同行业网站,使用了这个商标,但是他们虽然使用在先但是没有注册,不受商标法的保护。
判定你是否为恶意抢注行为的标准:
1、你是否故意抢注他的商标,用于个人目的?
2、你是否给他们的名誉造成损害?
3、他们使用该商标是否产生一定范围内的影响?
如果他们不能提供上述方面的证据,则无法控告你侵权。及时他们要控告你。也要在你的商标公告之后的三个月期间,如果不经过法律程序的最终判定,对方无权要求你停止使用该商标。

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百度HI我。

首先你要确定你的商标是已经注册成功的,享有专有权.如果对方使用的商标涉及到你的产品或者是和你在同一个类别,那么你是可以限制他使用的.
我们国家已申请在先为原则,既然你的商标已经拿到授权,那就是受到法律保护,虽然他们先使用.

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

暂且分为两种情况:

  1. 你注册了商标,别人使用你的商标在他的网站上,使用在相同的产品或服务。

    网站侵犯了你的商标注册权,可以告他侵权。

  2. 你注册了商标,别人使用你的商标在他的网站上,使用在不同的产品或服务。

    你管不着他。

首先 商标不论注册与否 都可以使用。其次,对方使用在先,如果你的注册并没有侵犯在先利益,或者说对其没负面影响等等 一般不认为是恶意抢注。第三,如果你的商标已经注册,即获得商标局认可,并保护,你可以在你获得专用权之日起 要求在先者停止使用该商标。可咨询专业代理机构 青岛鉴诚知识产权公司,百度搜索即可

不是恶意抢注,你自己都说了人家网站在先嘛,这样人家哪里来的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