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急,特急:是否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6:29:37
原文是这样的:
**先生:
公司决定从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起和你解除劳动合同,请接到通知之日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特此通知.
没有任何理由,无缘无故,是不是违法解除!
要我签名表示收到此份解除通知书,我没有签名,是不是我签名了公司就是合法解除呢,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应对?
1、劳动合同有签名,从08年1月10日至09年12月31日终止,但公司没有将合同给我一份(离职以前一直由我保管,我做人事,这些工作我负责),我也没有在劳动合同的签收记录上签名,我是否可以以合同给我为由,主张双倍工资?
2、10月28日接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如上。我没有在接通知的同时给他们签送达回执,这样是不是算违法解除呢,我能不能得到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我已交接好,有他们的签名为证。
3、公司每周六都上班,发到手中及有我本人签名的工资条上起头一栏就是应发工资5000元,后面的就是扣什么,扣什么和实发工资了,至于应发工资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我就从来没有签名了(财务可能会做成基本工资+加班费什么的),而且劳动合同上是写明了基本工资1200元/月的,这种情况下,我能否追究公司这10个月来的星期六加班费呢?如何追?
4、到10月25号,公司才把6月份工资通过银行发给,7、8、9到现在都还没有发,我是否能追究其25%的赔偿金呢?
5、社保交费公司每月也是按最低工资标准来进行购买(全部员工都是,由我通过网终申购),我能否让公司补交保险?

没有写理由肯定是违规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提前通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解除合同类型
时间要求

过错性解除
随时

非过错性解除
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裁员
提前30天通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议的)
随时 (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