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员和地方执法局的人员在门市上扣物品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3:12:54
可能是为某些原因,税交的晚啦,税务人员和执法局的人员就随意在门市拉走物品对吗?
执法证和平时的工作证是一回事吗?
什么是保全措施啊?

不对,可申请行政复议。他们在扣东西时应该按程序进行。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必须坚持告诫在先,执行在后的原则和程序。即应当先行告诫,责令限期缴纳,对逾期仍未缴纳者,方可适用强制执行措施。按照征管法《实施细则》73条规定,税务机关在责令限期缴纳是,应当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并且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并且应当依法报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执法证不同于工作证,工作证是证明工作人员身份的,执法证是司法系统发放的证明其执法资格的。
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于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要出示执法证,还要出具暂扣物品清单,否则,程序不合法。

税务人员在没有履行任何保全措施的情况下,直接扣押货物是违规的(即便是晚缴税),税务人员扣押是要经过上级领导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