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签合同 违法吗 公司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3:44:20
您好!
公司不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交纳社保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您自用工之日起至您离职之日每月的双倍工资;要求单位为您补交社会保险费用;要求单位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您需举证证明您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可以是工资单、工卡、工服、聘用通知书、人证等,只要能证明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都可。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你好,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拿着你的上岗证、出勤卡、工资卡等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上去就行了。
可以确定双方当事人地位的证据;工资单;
主张项目:要求支付自用工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以及社保费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您来说是没有什么不利的,您是不用为此着急或担心,而且公司又存在未交保险的问题。
有一个概念您要确立,自您入职时公司依法就应与您签订劳动合同。
从08年7月算起,如果单位满一年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依《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您可要求单位支付十一个月每月的双倍工资,同时自满一年之日您与单位已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您可要求公司与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公司应承担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
如果未满一年,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依《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单位应每月支付您双倍工资。
但无论如果,自08年7月起至公司与您签订劳动合同,这期间公司都应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使单位补签劳动合同。
你只需要证明在单位工作就行,要求单位跟你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间从你入职第一天开始计算),另外要求单位给你上社会保险,同时补缴前几个月的保险金。
基本上不需要你提供什么证据,你只需要提供仲裁申请书和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物证即可(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
提醒你注意,现在的单位是不是已经注销。那样劳动仲裁机构是不受理的,不过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