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上有语法错误,具有法律效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5:35:03
协议上有一句:保证期限为两年,写成了保证期限人两年。
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益了?
急,请这方面的专家帮忙解答一下。
我说的是协议,不是合同,完了协议上写着保证期限人两年,可以理解为保证期限为两年吗?
我现在的处境是不想要保证期限两年,所以对方跟我打官司,那是不是很麻烦?

协议、合同没有太多的分别,只要当事人意思一致,两个名称对其具体内容没有影响。
语法错误不能免去你的责任,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期限两年是符合规定的,该错误你能成为你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
如果对方对你提起诉讼,你是比较麻烦,要代债务人清偿债务,然后你享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建议与对方协商,让债务人快点还钱,这样对方才不会起诉你的。

1、在中国,“合同”的含义比较广泛,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也具有合同应该具有的效力;

2、协议上的那句话不会产生第二种理解,所以,问题不大,不会影响法律效力;

3、想去掉保证责任的话,最好是征得合同双方同意,进行修改;

4、这年头,肯承担保证责任的人不多了,你的精神值得赞扬。

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语法错误不影响法律效力,只要意思可以理解就行.

协议有效,如果寻找还是友好合作,可以现在修改;如果出现分歧,万一要打官司,法院会支持你的,协议只要能够明显看出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就可以了。

不影响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会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如不放心,在合同上更改,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签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