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出车祸了,紧急求助.万分感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24:53
早上的时候,爸爸开货车经过一十字路口.另外一辆货车因避让我爸爸的车子,钻入路边的深坑,驾驶员当场死亡了.事先挂了我爸爸的车子一下.
因为死人了,现在我爸爸在看守所.事故责任暂时还没认定,不过肯定是有责任的,我们不逃避责任.问题是交警部门说明天要跟对方家属协商赔偿的事情,我的疑问是责任还没认定,怎么跟死者家属谈判.具体赔偿金额是怎么算的,因为对方才37岁,城镇户口,然后有11岁小孩子,上面还有老人.我想知道这个金额我应该控制到多少,毕竟家里条件也不宽裕.如果对方开太高价钱我们也无法接受.
如果金钱方面商量不好,会怎么样处理,会不会判刑.然后能判几年.谢谢.
最后祝福大家出行平安.万分感谢

一定要等到责任认定书出来,除非对方的要价你能承受,并且保证不再追究你的任何责任!

先要等待对方来人,再看公了还是私了,再看你爸担多少,一般不会过五年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调解应该是责任认定书下达后10天内向交通队申请。责任还没有认定,缺乏调解的基础,目前不应调解。

如果你父亲负事故主或者全部责任,造成一人死亡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附带民事赔偿。如果是同等、次要、无责任就不会构成犯罪,只是赔偿的问题。

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你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