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辞职的一些事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3:52:53
我7月7日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应该到09年7月7日,可是我现在想走了。我是不是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信就可以走了?我要付违约金吗?
合同书上写了,违约要交一个月的违约金,合劳动法吗?
我要提交辞职信还是说一声就好了?还有没有别的关于合同书的细节?一个月后走就可以了吗?

另外,我很害怕,辞职书上去日子不好过,老板不知道会不会怎么样。因为他脾气很不好,天天骂我们。天天发火。

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您只需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辞职即可,是不用承担违约金责任的。

您的合同签订于2008年1月1日后,劳动合同法对合同书中的违约金有明确规定,即依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中仅可约定培训违约金和保密违约金,因此,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要交一个月的违约金”的规定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因此是无效的。

应书面提出辞职,而且应按单位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比如辞职一般应交人事部签收或交负责人事的部门签收,这个很重要。

按找劳动法,提前一个月通知辞职不需要付违约金。

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信就不用付违约金了.必须是书面的,如果你急辞,不仅要扣你急辞职的钱,还可以要你付违约金哦,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