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郁闷的一件事,大家讲讲看法?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0:14:57
我是做礼品的,今天跟客户签了一张合同,价格和款式都谈好了。
签合同的时候章是盖的公司的合同章,签名也是签的另一位经理的名字。
只等着客户汇定金了,但是公司后来跟我讲,我看中的那款产品,以后都不生产了,在签合同之前我已经了解过这款产品的货期。但是现在这样。如果客户追究起责任来?是否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呀?
这款产品是可以销售的,在推荐这款产品之前我询问过公司关于货期等各方面的事情。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是这样的,如果真的追究起来你是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因为有个连带的性质,这只是你一个工作上面的失误,很正常,你不必郁闷,以后注意点就好了,真的追究责任的话,肯定是你们公司来承担,但是问题也不会很大,顶多会对今后你们公司的效益以及信誉度有一点小影响,所以呢,别担心,下次签合同之前多注意点就好了.

当然是你向公司索赔咯!你可以根据自己进货量问他们索赔你的损失.
可户追究起来,你也要赔偿可户的.

与你无关的吧

不承担~公司和那位经理承担责任!

扛着贝!

法律上你应该没有责任,但公司可能会找你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