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账务处理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0:08:15
两个人合伙,每人出资50%,但是每个人的花销分别记在自己的帐上,例如:公司买了一件设备价值16000元,但是只支付了10000元,还欠人家6000元,记在了其中一个人的账上,后来以10000元卖掉了这个设备,请问这样的账务怎么处理呢,卖设备得到的10000元应该记在哪个人那呢?欠人家的6000元应该两个人承担吗?

既然是平均出资,每人权益责任应该相等。

【不管记在谁的账上,资产和负债都是共同的。】

举例中的账目应该是
当初你们共同拥有这件设备,共同负债6000元。

卖掉以后,你们共同获得设备款10000元,负债照样共同承担。

你们是合伙企业的话,损益的分担是按照合伙人之间的协议决定,如果你们没有签定书面协议,你们也可以协商确定各自的分担比例,如果协商不成,就按你们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如果没有明确的出资比例,你们就平均分配。

以账务问题,你们是一个企业就要遵循工商行政的有关规定,税务的有关规定,你们必须以你们企业的名言建立一账套。如果A出资购买上述设备,B没有出钱,D:固定资产 16000 C:银行存款 10000 其他应付款 6000
对外的账就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