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移问题。紧急,请高人指点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3:22:07
我有一个个体企业,有土地和房产,是我个人的名字,另外还有一个有限公司,没有固定资产,我是法人代表,两个单位的经营范围大致相同。现在我想把个体企业的资产加入到有限公司里,应该怎么做?我不想把土地和房产过户给公司,因为公司有几个股东,但又想在公司的账面上反映,把公司的规模扩大,我直接和公司签个协议,评估一下,把资产转过去行吗?还是以投资的方式、以吸收合并、或是收购的方式好?每种方式的程序和费用怎样?

我不太建议你以再投资方式去过户土地和房产给公司。也是因为你考量到的公司还有其他几个股东。

举个数据例子吧:假如你们前期投资了100万元成立公司,其中你自己占了50%,另外两名股东分别占30%,20%。经营了几年后,你们企业的净资产已经达到300万元且这几年股东都有分到红利。那么也就是你们的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已经达到200万元。(这会影响你的再投资比例)
你这时想把总价值120万元的土地和房产过户给公司,那么能够增加多少你在公司的股份呢?保守估计最多增加40万元。120/300*100=40万元。

如果你们的最初投资额真如上例中100万元一样少。那么你增加股份40万元,这会大大捎减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分红的时候就会大大减少。这应该并非你们的初衷。如果你们的最初投资额很大,那么你增加股份40万元,这并未对你的持股比例有很大的改善,还会让你的个人资产流失为公司资产,你将无法拥有其所有权。这样你也未必愿意。

因此,由你所提出来的,你应该是希望公司对你的土地和房产在账面有拥有产权甚至是使用权,但在实际当中无法拥有最终产权。那么我建议你和公司签定可回购的房屋转让合同。也就是说,你把房屋转让给企业,但是在一定时期内你有权按原价或指定价格回购该土地和房屋。这就保障了你的权益,也让公司在账面上拥有该项资产。至于土地房屋转让款,因为是你自己经营的公司,所以暂时付不付也无所谓,可以作为长期应付款挂账。到时你要真的回购了,就直接冲消掉长期应付款即可。至于细节问题,可以花上几百块钱去律师事务所,请律师草拟。

吸收合并,收购这几种方式都是在公司名下,在帐面上能够反映出来,除非是公司欠你的,你可以去审计所找审计老师商议一下.

不可能,你不想将土地和房产纳入有限公司,则无论如何有限公司的帐上都不能反映土地和房主。试问:公司资产帐上能反映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