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分分这是什么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0:23:15
我是一名长途客运的驾驶员,我与一私人老板打工3年,老板3年没有给我买社保,1年工作时间不少与4623个小时,没有节假日,我说要告老板,老板在没有提前通知我的情况下,把我抄了,3年也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谢谢!
具体情况:这个老板买了*********公司******分公司一台从**至**的大巴车,请我跟他买的这台车打工开车(从2005年10月21日到2008年10月25日)。
工资待遇:跑1趟(1920公里)需要时间38个小时,320元跑1趟,包吃。
休息情况:跑2趟休息1趟,跑1趟是要2天的时间,也就是上4天班(合计76小时)休息2天,没有节假日。
我与该老板没有任何书面文字的协议和约束,没有工作证等等,工资是由老板发给我手里,没有工资卡、银行卡,但是我的从业资格证是公司办理的(道路运输管理处颁发)。
我手上现在唯一的就只有一段录音,人证有(同事),不知道法律是否认可。
补充:该老板为私人,没有公司,但是该老板有合伙人,合伙人是他亲戚,有一公司,但是不在一个城市,该大巴车由他们2人一起买下,老板占49%,他的合伙人占51%,但是他的合伙人不管理车辆上的任何事情,都交由该老板管理。
谢谢大家帮我分分这是什么关系???

鉴于你的情况,在我们国家是相当普遍的。
这个情况取证很难。
我现在来回答你的问题。
你们是口头协议劳务关系。有实际效应。但是我刚才说的,这个就是取证难的问题。没有人会给你证明。也很难证明。
另外有一个问题
新版劳动合同法是08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

老板有营业执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