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有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9:02:47
某增值一般纳税企业,下设职工食堂维修而领用自产的原材料价值50000元,请问:会计分录怎么写啊??
如果职工食堂维修所领材料是外购的50000元,其增值税为8500元,会计分录哦??

通过以上两例的区别,我想知道领自产的,是不是也视同销售,要开发票啊??或是增值税要转出啊??

1、
借:管理费用(或待摊费用)59350
贷:原材料 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350 (50000*(1+10%)*17%)

2、
借:管理费用(或待摊费用) 58500
贷:原材料 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科(进项税额转出) 8500

3、领用自产的,开不开发票都已产生纳税义务。不开发票,同样可以申报纳税。

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作销项,领用外购的原材料作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