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股权证的不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0:05:37
财务管理中例题:持有某公司认股权证购买该公司股票的认购价为10元(假设认股权证的售价与理论价值一致),每份认股权证可认购一股普通股。当股票市价为15元时,甲、乙投资者分别用75元进行股票和认股权证的投资。
要求:计算当股价为21元时,甲、乙的收益率。
解答:甲的收益率=(21-15)*(75/15)/75=40%
乙的收益率=[(21-10)-(15-10)]*[75/(15-10)]/75=120%

问:乙计算式中[(21-10)-(15-10)],是以21元减掉10元认购价再减掉
认股权证的售价5元;而[75/(15-10)]中仅包含了认股权证的售价,并没有认购价,变成75元就能买15股的股票?看了纳闷,很是不解,烦请高手指点。
楼下两位的回答意思都是说,75元买15分的权证,而我的不解是难道不需要再另行支付10元的认购价吗?
即5元(权证的价格)+10元(认购价)????

回楼主:假设当股价为21元时,那么这个行权价为10元的认购权证,它此刻的内在价值为11元(其实这时的权证价格往往会在11元以上,但为了举例,我姑且就算权证此时的市场价也正好为11元)。

这时乙有两个选择:

一、乙完全可以将5元买入的15份认购权证直接以此时的权证市价11元悉数卖出,那么他就将获得(11-5)元×15份=90元的总利润,幅度为120%
由于乙没有行权,那么他根本就不需要支付每份10元的认购价。

二、就是乙要行权,他当初是以5元的权证市价买了15份,一共投资了75元的权利金。由于他要行权,那么他就要按该认购权证的行权价10元行权购买15股的标的股票,这时就需要支付150元的资金。因为此时的标的股票的价格已经达到了21元,那么乙完全可以将行权购来的标的股票再以21元的市场价悉数卖出,那么他获利(21-10)元×15股=165元,再扣除掉他当初购买该权证时支付的权利金75元,乙的总获利仍然为90元。
相对于第一种,行权显得有些麻烦点,而且还要准备以供行权准备的资金,但唯一的好处就是他可以将行权购来的股票留在手中等待市价进一步上涨从而能给他带来更多的利润,而如果行权后的该股票市价下跌了,那么他就会减少了赢利部分。需要说明的是,只有实物交割才会需要准备行权用的资金,而现金交割则不需要准备行权用的资金而是直接将你的获利所得打到你的帐户上,现金交割很像第一种。不久(很有可能在明年)将由第三方(一般是券商或大型银行)发行的「备兑权证」就是现金交割型的纯粹的金融衍生品。

(21-10)表示一份认股权证可带来的股票收益
(15-10)表示认股权证的价值
75/(15-10)表示买的认股权证的份数

15-10意思是当股票15元的时候,权证当时的价值是5元(理论价值,因为你可以用这份权证去买股票,不管股票价怎么变,你有1份权证就只需要花10元买股票)所以75元可以买15份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