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突发心梗,因治疗不及时丧失劳动能力,算工伤吗?如果不算工伤,工资待遇应该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0:47:10
我的家属是一名客服餐车上的职工,工龄已经39年了。在四川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因当地有地震灾情,延误了治疗,造成心肌梗塞。后回青岛进行治疗,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由于病情严重,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继续工作,请问,这样是否能算工伤?其单位说按病假处理,每月不给工资和奖金,还要自己交一部分保险,这样是否合理?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样计算工资?每月的医疗费用就要很多,现在不用说治疗,连基本生活也不能保障,我们很苦恼,急盼大家的帮忙,有知道答案的请尽快回复。谢谢!

如果是由于高强度的工作诱发心梗的话单位要负一定的责任.但不能负全部责任因为心梗是长期的心脏病引起的,与个人生活习惯有关

什么算工伤啊 ??????就是工伤。你去查一下劳动法就知道了。明确规定工作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都由用人单位负责,包括上下班的路上。

我告诉你:你们就应该直接和单位领导协商。铁路每年赚那么多钱,居然连职工工伤看病的钱不给拿,还让自己交保险?这件事情你们有理,就不能托,实在不行起诉他们。让人生气。操。

算工伤的,报纸上报道的一个在去公司的电梯里发了心肌梗塞,还算是工伤呢!打官司打赢了

不算工伤,但要发放工资及支付医疗费。可以按国家政策办理病退。享受病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