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这些钱就蒸发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7:33:17
王某的钱被李某偷了1万多,李某全部挥霍,王某派出所报案,后在派出所侦办下,李某被检察院起诉,法院最终判处李某3年徒刑,王某不服,他想拿回1万多,但李某入监,没有能力赔偿,法院也以李某无执行能力不接受王某民事诉状,这些钱就这样没有了吗?王某该如何办?
请告知,非常感谢!
好像属于《国家赔偿法》的一些内容,但具体的不知道。

我也很想知道答案!

照着一万快钱标准的 揍他 差不多医药费够一万了就行了
大概要一条腿或者一条胳膊吧

如果被告没有能力偿还,法院应该要受理的

简单地说,李某手中偷得的钱是非法所得,李某并不具有使用这10000的权利,所以王某理当也有权利取回自己的钱,不过既然说(法院也以李某无执行能力不接受王某民事诉状),王某可以向李某的家人等和李某有关系人提出索偿要求或等李某3年出狱后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若和李某的家人或朋友交涉没果,貌似就要等到李某出狱了,总之责任是逃不掉的,钱不会蒸发的,这不符合物质守恒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