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合同无效产生的债务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4:07:15
一个买房人当事人欠房款两万元,但法院认定买卖合同无效,欠款怎么办?

该款项应该返还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应当返还原物。即这时候,恢复到合同签订之前的状态,恢复原状。出卖人返还购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但由于乙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在各自的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失。
你说的欠款怎么办?当然是买受人不要再支付,并且出卖人应当返还已经收受的购房款,买受人将房屋交回给出卖人,如果乙方有过错,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