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享受7折优惠为何以贷款额30万元为限?这不是鼓励老百姓买大房子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9:05:51

房子卖不出去,地产商最后可以选择破产,银行接收下来的一大堆空房的价值将越贬越低。在资金反正都被套住的两种情况下,银行选择了非常自私的“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做法,试图以降低首付的诱惑,将债务从房地产商的身上,转移到普通消费者身上。这样,地产商解了套,地方政府的利益得到保护,而银行则“不赔不赚”,它不过是通过一个手续,作了一个债务转移。但是请注意:即使在缺少资金不得不断供的情况下,购房者欠银行的贷款也会因为中国没有个人破产法而无法“赖账”。银行收回去的房子如果不能抵偿按揭的数额,消费者即使在失去房子以后,仍需继续偿还欠债的剩余部分(这种情况美国的购房者是不会遇到的)。在房地产泡沫破裂、房价大幅度缩水、房产变成负资产的情况下,按揭就可能象鬼魅缠身,把贷款人活活缠死。这不是我在危言耸听,汶川地震后,银行有关人士已经对类似问题有过说明,只是由于地震的情况特殊,灾区人民才没有陷入失去财产后还要继续支付贷款的困境。不久前有报道,深圳就出现了房贷断供的案例,银行也并没有简单收回房子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