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计算题2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1:35:36
甲公司2008年1月外购一台机器设备,支付购买价款20万元,支付的相关税费4万元,取得相关发票,假设该机器设备的净残值率为0,使用年限为10年,企业采取直线法提取折旧,计算2008年度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折旧额。

某企业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800万元,当年发生销售成本1400万元,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用40万元,为研究新产品发生研究开发费10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企业中有残疾人员15人,每月工资1000元,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1,[(20+4)/10]*(11/12)=2.2W
说明:1月外购,下月开始提折旧,2008年只能提11个月的折旧。

2,扣除项目:
(1)销售成本:1400W
(2)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为24W,销售收入的0.5%为9W,故只能按9W扣除):9W ,故扣除项目金额要调减31W(40-9);
(3)研发费用可按150%扣除,100*(1+50%)=150W,因此扣除项目可调增50W(150-100)
(4)残疾工资可以按200%加计扣除,即可多扣除15*1000*12=18W
(5)财务费用60W
合计扣除:1400+(200-31+50+18)+60=1697W

应纳税所得额:1800-1697=103W
应交所得税103*25%=25.75W

1\2.4W

2\扣除限额:
销售成本:1400W
业务招待费(60%为24W,0.5%为9W):9W
研发费用:100*(1+50%)=150W
残疾工资15*1000*12=18W,18*200%=36W
财务费用60W
合计扣除:1400+9+150+36+60=1655W

应税所得:1800-1655=145W
应交所得税145*25%=36.25W

第一题
每年计提的折旧额为(24\10)=2.4万元
要说明一下,固定资产买进来的时候支付的增值税等是不能通过销项税额扣除的,所以要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这个很重要的,要记住哦),所以固定资产的原值就成了2+4=24万元了
所以准予扣除2.4万元
第二题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企业利润=销售收入(1800)-销售成本(1400)-相关费用(200)=200万元
按规定,残疾人的工资予以扣除的15*1000=15000=1.5万元
所以应纳税所得额=200-1.5=198.5万元
所得税率为33%的话
那应纳所得税=198.5*33%=65.50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