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属部门琅塘镇太平管区非法关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23:47
新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属部门琅塘镇太平管区非法关人

事情起因:

本人于2008年6月25号在广东未婚生育一女,2008年9月老婆带小孩回湖南老家.老婆

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办理婚育手续。新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属部门琅塘镇太平

管区没有下达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强行带人去管区办公室(原太平乡乡政府)问话,

私自关押.
事情经过:

2008年9月,湖南省新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属部门琅塘镇太平管区几人在没有任

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将我老婆小孩带至太平管区办公室问话长达5小时,因为天气冷,又

下雨,小孩和我老婆都病了.后村妇联主任打电话去了解情况,我母亲在村支书的陪同下送

了2000元过去就放人回来了.回来后在妇联主任的陪同下打点滴.算是暂时不发烧了.小孩

几天后才好.
过了几天的一个下午,又把我母亲抓去了,关押到第二天.直到我在读书的弟弟去那里

找我母亲才放人.
2008年10月24号,湖南省新化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下属部门琅塘镇太平管区几人将我

母亲强行带走,在原乡政府关押一晚上后送到新化县城三中附近一停车场关押起来,里面

生活差不说,还要收费65元/天.到今天10月30号至今没有放人.我父亲去县政府上访投诉.

第一次县工作人员说县里没管人的地方,是镇里以县里的名义租的.第二次三次县工作人

员说你们不在镇里处理好就不放人.和他们没关系.很明显就有不给钱不放人的做法.侵犯

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身心受到伤害.

本人接受政府处罚及同意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但因经济困难(50岁的父亲还在煤矿

下井),一时间无法凑齐。根据2002年8月2日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

管理办法]的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

如果县里不管,可以到更高一级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新化很黑的,你不要抱太大希望。

首先告诉你,他们的行为是非法的。除公安机关有权外,其它任何行政机关均无权关押人。这是严重违反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计划生育七不准”的行为(七不准规定

一、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
二、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
三、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物抵缴计划外生育费。
四、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
五、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
六、不准以完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
七、不准组织对未婚女青年进行孕检。
)
你可以收集证据到上级计划生育部门举报。如市计生委、省计生委、国家计生委。他们一定会处理此事。
但你不要找律师到法院起诉。因为法院不受理计划生育案件。

同情确实家庭有困难家庭,
藐视违法生育的人,
藐视逃避违法生育还逃避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
藐视利用违法行为执法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更藐视用国家法律空隙和矛盾故意违法生育逃避处罚的人,知法犯法

我们槎溪那也听说随便抓人啊,没人权的地方。 到广东等发达地方就是不一样。
我过两天也回新化,老婆都快生了,还什么证都没办,不过我们都晚婚了,希望不要被这些没人性的找麻烦。
事实上我们没用任何违法,就是为了遵法才赶到小孩出生前回家办证,如果那些没人性的太过份的话,老子就把命拼出去算了。

朋友你有没有问律师?新化的律师可能没有一个敢告政府的吧!把你的进展写进来。

生育应该是自然授予的天职.这些利益熏心的人,仗着各种理念和学术的外衣,做这样的政策,我感到痛心. 也只能同情一下.

应该去中央告他们,不行就砍死他们拉。。。。。。。。。。太不像话了!!!!不让人活了!生小孩他们又不帮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