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开车撞了人,一死一伤,车是租的,因他没有驾驶证,所以用的是我的驾驶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0:07:46
因为租车需要驾驶证本人的签字,所以租赁合同也是我签的,但是钱是他付的,我在这里面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租车的时候出示的是我的驾驶证复印件和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他也没跑,现在在拘留,交警队也对我进行了2000元的罚款,现在租赁公司找我说车的事,车现在在扣留,如果提不出来的话,他让我赔他们车,还有,我还需要给伤,亡家属赔偿吗?如果要的话,会有多少?我会坐牢吗?如果我跑的话,有没有问题?希望专业人士能给个答复,谢谢,急急急!!!!!还有一点,就是我朋友中间又去续钱了,又租了半个月,这中间又签了一份合同,这次不是我签的,我也不知道,我也不在场,合同上我朋友却是签我的名字,出的这起车祸也是在他续签合同以后发生的,你们说我还有那么大的责任吗?

因为你朋友没有驾驶证,你还以你的名义给他租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你朋友肯定构成犯罪了。

全部责任.因为所有的证明都是你的.
除非证明人不是你撞的.但是你也得承担一部分的相关责任.

是你的名义给他租车,所以租赁公司找你索赔是合法的,而且你要承担事故连带赔偿责任并且你把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要拘留并罚款。你朋友肯定构成犯罪了。
你要是跑了被列到网上,那事更大了.承担责任吧,以后吸取教训.

你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在你知道你同伴没有驾照而且还要自己开车的情况下,你还以自己有驾照的身份为他办理租车业务,本身就已经违法了....

你朋友全责啊,和你没关系。

你有连带责任,可能会被拘役15天,还要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