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心咨询失业保险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0:03:32
本人54岁,男今年8月份失业,连续工龄38年。失业保险已连续缴纳20年,现在打算自主创业并得到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假如我办理了个体经营执照,并得到1万余元一次性补助,而后,本人明年1月办理提前退休,这笔钱社保部门会不会追回?请问我的情况最终能得到多少保险金?谢谢个位老师指点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对你分析建议如下:
1:既然你缴纳了失业保险,在当地的就业办公室登记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个体经营执照属于个人创业,国家应给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六条: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因此失业保险金是属于对你基本生活的保障,不因为你提前退休而追回。
2:你办理个体经营执照,虽然是实现了自主创业就业,但是在这方面,国家是给予支持政策的,《就业促进法》第十七条明文规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从事个体就那个硬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
同时第十八条还规定对于此类企业(个体经营的失业人员),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十九条规定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你所担心的是一次性的失业保险金因自己提前退休而被追回,我向请问你是不是想拿到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后通过提前退休而再领取养老保险金?如果是这样,你可以考虑在医院开据自己不能从事工作,病退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