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可以帮我办理户口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6:47:40
本人04年毕业于某中专,现在在武汉市一家私企上班,现在以结婚,结婚时户口还在学校,结婚证是在当时学校的所在地,桥口民政局办理的,现在老婆马上就要生小孩了,急着要办理准生证,,但是我现在又不想把户口打还原藉,请问谁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找到人办理此事,钱不是问题,,现在已经找好了接收户口的居委会,但是他说还要人材市场办理什么手续,没有办法不好搞..急求有能力办理此事的人能帮我联系,电话15079741844 此电话是江西的.(钱不是问题)

外地人员购买本市商品房申办户口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相关规定:《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4号;《关于印发《武汉市购买商品住宅申办城区户口(“蓝印”)实施办法的通知》武计社【1997】167号;《关于外地人员购买商品住宅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实施办法》武公户【2003】9号。

二、受理部门
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三、审批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四、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申报条件和应提交材料

(一)所需条件:
1、凡户籍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总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购房总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申办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子女共3人以内的武汉市城区常住户口;
2、购房时间为1996年10月7日以后(以签订合同为准),不包括经济实用房、安居工程住宅、办公及经营性用房。

(二)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由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实际入住证明;
3、身份证、户口簿及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5、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
6、申请人身份证及婚姻证明。
以上第1、2、3项由户政管理处收存原件,第4、5、6项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1、购房申办户口人员从户政管理处领取或从武汉市人民政府公众门户网站下载《外地人员购买商品住宅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后,按要求如实填写。
2、户政管理处窗口受理。
3、内部审批:户政管理处户口审批科审核→分管处长审批(不属公示内容)
4、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申办人员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七、公 章
“武汉市公安局户口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