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的赔款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7:52:32
马关条约的赔款2亿两,加上不久后辛丑条约的4.5亿两和一共本息9.8亿两的赔款,我想知道中国后来具体赔了多少?什么时候开始没赔!!想看一下详细的资料!!!

辛亥革命后民国政府继续赔款的,直到1933年左右国民政府利用签新约的机会才算把剩下的赔款彻底免除掉,但当时已经赔了七八亿两白银了。

没法算。。

1901年9月7日,清政府和美、俄、法、日、英 、德、意、奥、比利时、西班牙、荷兰等十一个国家签订了《辛丑条约》,条约规定:清朝赔款白银四亿五千万两,分39年还清,年息四厘,本息共九亿八千多万两,另有各省地方赔款二千多万两,并规定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抵押;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界,各国可以在使馆区内驻兵,中国人民不许在界内居住;拆除大沽炮台和北京至大沽沿途的各炮台,在天津周围二十里内,不得驻扎中国军队,允许外国军队在北京和京榆铁路沿线的山海关、秦皇岛、昌黎、滦州、唐山、芦台、塘沽、军粮城、天津、杨村、廊坊、黄村等十二个战略要地驻扎,帝国主义还禁止把军火和制造军火的原料运入中国,以两年为限,如列强认为有必要时,还可延长禁运年限;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帝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吏必须保护外国人的安全,否则该官即行革职,永不叙用;惩办"祸首诸臣将",将端王载漪革职充军新疆,庄亲王载勋、左都御史英年、军机大臣刑部尚书赵舒翘均赐令自尽,共处死大小官员百余人;在侵略者"被虐"、"被杀"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指定皇族亲贵担任外务大臣,办理对外事宜;清政府分派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谢罪",并在德国公使克林德、日本使馆书记生杉山彬被杀之处建立碑坊,为被毁的外国人的坟茔建立碑碣,"以昭涤垢雪侮之意"。

从民国开始应该就没有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