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有权自行注销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2:20:07
我在惠州义乌小商品城经营店铺,于2006年取得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08年12月;在2008年10月的时候,我因经营方式调整,需变更经营地址后继签,今天去工商局登记填表后,工商系统查到我的注册号码,竟然在2007年2月14日时已经被工商局自行注销,而从未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知会到我方的任何一个人,到今为止,这份被注销的营业执照原件还在我这里,请问,工商局是否可以未经经营者本人申请,而自行注销营业执照

符合法定情形的,工商局可吊销营业执照。依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列举的吊销理由为主线,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国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可归纳为以下主要方面:
(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
(3)没有按期参加企业工商年检,并且拒不接受罚款处罚。

工商局无权注销企业营业执照,但是如果企业有违法行为或不参加工商局关于营业执照的年检可以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你可以查一下是否存在上述行为,如果没有可以向工商局提出申诉,要求工商局撤销“自行注销”的行为

如果你没违反什么规定,工商局没权注销,如果违反了规定,例如没年检,工商局有权注销,但会通知你或发布公告。你可以去咨询一下工商局,如果他们给不了正当的理由,你可以让他们恢复。其他责任可以追究,但很难。

不是注销而是吊销,注销需本人或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来的,由其委托人或第一(本人死亡等)继承人前来办理.
有这么几种情况可以直接予以吊销:1.未按规定年度验照贴花;2.无故不交纳管理费的,又找不到该业户的;3.违法国家政策,触犯吊销执照行为的;4.违反国家法律.由其他部门委托工商吊销执照的.

你好,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及时办理年检手续的,系统会自动办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