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两度剥夺我老婆的选举权我该如何帮我老婆讨个说法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9:24:09
我是农村户口,我老婆是城镇征地农转非。当初为了我孩子上学方便,我自作主张把孩子和我老婆的户口从她娘家的户口薄上给分了个户口本。现在村干部要说我老婆的户口已经迁出了。两年的选举代表都没让我老婆参加。现在又说不承认我老婆的户口了,村会计说她有两个户口簿,一个是实户口一个是空户口(就是挂到村上的空户)难道村会计有这麽大的权利吗?为此我老婆现在是气的整天吃药,丈母也跟着叹气,难道我真的没办法了吗? 谢谢高人指点。
问题补充;首先要说的是我并没有把我老婆的户口迁到外地,而是在原来的老户口本迁到了一个新户口本上,就是分了个户口本,这样当初我是想便于我儿子上学时不至于老是问我丈母娘要户口本。现在村干部就是抓住这一点,去派出所问户籍管理员说户口还在那个村,到村里村会计说那老户口上已经没有了,不承认。另外说的是她们这个村属于集体征地农转非了,但是家家又都还有少量的耕地那中情况。属于城中村。谢谢大家关心!

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局证明,证明户口还在这个村,这样如果村里仍然不给选举权,可以提出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你老婆的户口已经不在村里了,为什么还有选举权?
如果有,那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在你们村里选举了?那不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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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办法。应该可以转过来的。我以前户口挂在学校的。现在不是转回来了吗。

也麻烦的很。没少折腾...

楼上的几个回答,我到要说说,你们到是坐着说话不腰疼。

人家提问是为了解决问题来着。你们干嘛,没建议就算了。还落井下石。干什么,了不起啊。

户口不在村里当然没有选举权。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到人民法院提起“选民资格”特别程序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