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捐献器官在哪里申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5:53:32
是公家医院还是什么有关部门??
谢谢!!

捐献遗体器官是在自愿、无偿的原则下进行的。 ■向省红十字会申请 也可以通过医院向省红十字会申请。捐献的器官用于不指定的接受人的,所有接受人享有平等获得器官移植的权利。 捐献人可以要求接受人支付合理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

申请人到红十字会申请填写表格时,表格中应该明确填写使用用途,比如说用作科学、用作标本、用作器官移植等使用用途。

遗体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