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与生父母是一家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6:40:45
依照法定程序收养而组成的家庭,养子女与生父母仍是一家人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如抚养教育、管教保护、赡养扶助和遗产继承等,同样适用于父母与非婚生子女。出现非婚生子女,是父母的过错,孩子是无辜的。因为,孩子没有选择父母的权利,不能因为父母的过错而剥夺他(她)们应享有的权利。

根据收养情况不同有区别对待的:
一般收养,即收养双方是经过生父母与养父母共同协商达成的收养协议(注意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则养子女对亲生父母仍然负担相关义务。
如果是特别收养的情况下可以区别对待。

具体可以参照我国的收养法:
http://syzx.mca.gov.cn/article/zcfg/flfg/200801/20080100009805.shtml

当然是的,不管是法还是家庭,一家人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