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子该如何操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0:24:08
2007年4月我被他人无故打伤!经派出所委托鉴定为轻伤!我自诉法院,法院判决被告管制6个月并赔偿了相应的医疗和误工费用,今年5月我又经原公安机关委托就原伤情做了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果为重伤!请问我现在该怎办?我能否再次要求对被告以刑事案件处理?

可以进行民事诉讼,可以追加赔偿,但不能再对他进行刑事诉讼了,当然,如果在前面已经就医疗费用等问题已经经过合理的赔偿,法院也有可能不会再受理你的诉讼请求了,你最好还是咨询一下律师再行动。

基本是不可能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