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班主任没次收了同学的手机都要把里面内容看过够!不管是隐私还是什么?是犯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7:39:57
我觉得啊!他素质点不高。不管男女的手机收了后都要看,还是没出都看。大概短信也不放过。我们应该怎样惩罚他,让他知道错了??我真对他很恼怒!同学们也是!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你老师的做法已经构成犯罪。至于怎么处理,鉴于你们还是学生,可以向老师说清楚,要他道歉,他还不认错可向校长或教育部门反应,不应该有过于火暴的方式!

超级变态的老师,心里有疾病啊!!!很明显,她已经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了,你们可以先收集一些证据,然后去法院提起诉讼,一定会赢的,但对她的惩罚不会太重,因为毕竟没有触及到刑法,如果说让她以后不再侵犯被人隐私足够了。

当然犯法,侵犯人权,民法触犯咯~我是法律专业,你们可以告他的!当然,要抓住证据。

是男的就海扁一顿,女的就泼她屎尿,人妖先打一顿再泼屎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你们班主任的行为绝对是侵犯了你同学的隐私权。她没收你同学手机后,因满足自己好奇心在没有征得你同学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看手机内容,不管有没公开内容她都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如果她行为比较严重,把短信内容四处散布并对你同学造成严重影响(比如说生活上和精神上),那她绝对有可能触犯刑法。如果你要维权,首先建议你收集证据,比如说同学的证言,还最好拍下她打开短信看内容的短片或者照片。另外,最好有她亲自承认没有经过同学同意私自看手机的录音(这个靠你的聪明才智了)。但在另一个问题上,我觉得她没有权利没收你们的手机,法律并没有赋予她这个权利,如果是学校规定,那她在一定条件下也应予以返还。这种老师确实是为人所不齿,你有什么问题